招 聘 程 序
1、确定用人计划:
1)因员工调离、辞职、辞退等原因引起的职位空缺,或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出现新的职位空缺,由用人部门至少一个月前向综合部递交经总经理批准的用人计划申请。
2)综合部根据用人标准组织进行人员选聘作。
2、确定选聘途径:
A.公司内部将现有职员中德才兼备且符合空缺职位条件的列为优先入选对象;
B.在媒体发布招聘广告。
C.通过各种就业机构。例如:人才交流中心等;
D.与各教育、培训机构、大中专院校、就业培训中心联系;
F.其他途径。例如:推荐、自荐等。3、选聘程序:
1)初试:应聘人员提供能够证明本人身份、学历、职称等证件及其它的有关资料,由综合部对其品行、素质、工作经历、学历证件等进行调研、审核,填写求职申请表,并将合格者推荐至用人部门进行面试;
2)面试:用人部门对应聘人员的业务技能进行考核,合格者推荐至总经理进行复试;
3)初试和面试可采用笔试和口试两种方法结合进行;
4)复试:总经理对应聘人员进行复试,合格者批准试用(由董事会批准聘用的人员由董事长或其授权人批准试用);
5)批准试用人员由综合部(高级管理人员为总经理)与其办理劳动合同或协议书。
4、选聘考核的实施及结果反馈:
1)参加选聘考核的各方均应填写考核评价意见,得出相应评语及结论。
2)用人部门应在面试后及时将考核结果反馈综合部;
3)综合部应于复试后就结果及报到时间向录用与备选的人员发出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