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一、人事档案包括人事文件、职员档案、劳动合同、考核档案、培训档案、考勤、工资档案、保险档案以及其它人事方面应以档案形式保存的资料。
二、人事档案由专人负责管理,其职责如下:
1、负责检查、审核档案材料,做到真实、完整。
2、负责建立、健全案卷与卷内目录及各种使用、保管台账,做到事事有记录。
3、负责定期清理档案,并销毁已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材料。
三、人员档案、工资档案和考核档案为密级档案,其保密要求如下:
1、密级档案应在封闭的保险柜内保存。
2、密级档案的借阅、复印和销毁应按密级程度经主管人员批准,并登记造册。其中人员档案限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借阅;工资、考核档案由总经理以上人员批准。
3、查阅密级档案,应注意保密,不得将内容传播、泄密。
4、人员档案及劳动合同在人员离职后可撤出档案库,但必须保存一年后方可销毁。
5、人事档案保管期限暂定为长期。
6、人事档案保管内容及要求如下:
1)人事文件:公司发布的各种人字号文件,应有领导签字文件和正式文件各一。
2)人事档案:包括员工进入公司后的全部情况记录,分为以下项目:
Ø 求职申请表:本人填写内容全面、真实、详细,各级考核意见完备。
Ø 证件: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等复印件
Ø 试用协议、试用期员工总结、转正考核表。
Ø 考核记录。
Ø 奖惩记录。
Ø 调配记录。
经理以上级别员工月述职报告。